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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房屋交换政策":换房不查购房资格 等价交换免契税政策

新京报2012/10/19 09:2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表示,房屋等价交换可免契税,而差额交换,仅按差额缴纳契税。现在二手房交易进入“高税时代”,而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让不少人看到了省钱的“曙光”。记者在一些房屋交易网站的论坛上也看到,有一些人贴出自己房子的情况和换房的要求,希望有合适的房源可以交换,也有一些亲戚之间想交换房屋但又不知如何操作的,为此记者特地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以房易房无需购房资格

房屋交换并非直接换房本名字那么简单,也是有一套流程需要走。

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房屋权属登记了解到,如果是一个区的两套房,步需要在当地房管局查清房屋的现状,查明是否存在纠纷,是否有抵押。如果产权明晰,则可进行第二个步骤,就是到地税部门核税,对于需要缴纳营业税、差额契税等税费的业主,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就可以到房屋权属登记互换房本了。

如果两套房不在一个区,情况就复杂一点,但大体流程基本一致,只是要去两个区的房管局和地税局各办理一次相关手续。如果是外地户口,除带上房主的身份证外,还需要带暂住证。

东城区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交换是不需要核查购房资格的,业主是以房易房,不是新购房,手中房子的数量没有增加。这对于想换房,又没有购房资格的人来说,或许是一个好途径。

除契税外的其他税费等同买卖

房屋等价交换可免契税,而差额交换,仅按差额交税,如果采用房屋交换的方式,能为购房人省多少税费呢?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北京地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地税人员会对交换房屋双方的房屋报价进行核实,参照的标准是各地区的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如果报价太离谱,或许核税的标准就将以二手房交易指导价为准了。如果被认定为等价交换,则双方可免契税;如果是差额交换,仅按差额交税。

如果是差额交换,契税的税率为3%,如果交换的房屋为首套住房,还可享受契税优惠,即90平米以下契税为房屋总价的1%,90-144平米契税为1.5%,144平米以上则无优惠。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房屋交换不需要核查购房资格,即使是业主的第三套房进行等价交换也可以免契税。

此外,北京地税工作人员还表示,房屋交换时,其他税费也是等同于买卖交易来缴纳。如房屋交换时缴纳的个税、营业税与二手房交易是一致的。

置换难找配对房源

事实上,国税总局对房屋等价交换免契税的说法也是老政策重提。根据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记者从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中介机构获悉,目前基本上没有房屋交换的业务。“干中介10年也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一位中介资深人士告诉记者。

北京中原地产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在福利分房时代,房屋户型也基本一致,出现了一些交换房屋的需求。但商品房时代,房型多样化,需求也多样化,很难找到两个很匹配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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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价换房免契税,没那么简单

来源:房地产时报 

“等价换房免契税”,部分市场人士将其理解为调控政策松绑,但据房报记者调查,该政策早已存在,只是因为现实中成功换房的案例几乎没有,而被遗忘。是否等价,需房管局认定。

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 “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进行了解答。据纳税服务司介绍: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目前,对于房屋交易是如何收取契税的呢?在上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按1%缴纳契税;购买普通住房,按1.5%缴纳契税;购买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契税。如按照上述“等价换房可免契税”,则意味着交换相等价值的房屋,可省下数千至数万元的交易成本。至于如何鉴定是否属于等价换房,房报记者咨询交易接待人员,回答是:由需要交换的双方向所属地税部门提交申请,经核查后来认定。而对于房屋价格,工作人员表示并非双方协议的价格,而是按照房管局对于房屋的评估价格为准。

成功换房,几乎没有可能

这样一种限定范围内的税费减免,是否会给市场带来利好?房报记者询问了多位从事中介行业多年德佑地产门店经理,他们均表示没有遇到过业主互换房产的情况。

目前的置换性需求一般都是将原本面积较小、位置较为偏远的房产置换成面积较大、区位较为优越的房产,想要找到愿意互换房产的买家,其几率之小,可想而知。德佑地产营运总监刘伍洋表示,房屋等价交换免契税政策并非是一项新规定,早已出台多年。根据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之所以这项出台多年的规定近日才被国税总局老调重弹,主要原因还是现实之中以屋换屋的情况太少,因此该规定长期处于被人遗忘的角落。

从工作人员的言语中,房报记者也发现,中介机构似乎对于换房这项业务并不热衷,中介机构既没有登记换房的交易平台,而且对于前来咨询此项业务的业主,工作人员也会往 “卖房再买房”的方向去引导。对于为何不做房屋交换业务,一位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表示:“能够交换房产的双方一般都是亲戚或者邻居,已经谈好了,这种业务利润太低,所以我们不做。 ”

纳税解答,无关政策松绑

业内人士表示,国税总局的这一表态,可以看作是对现实中少数房屋交换案例咨询的一种解释回答,很难被认为是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松绑之举。由于这是一项早已有的规定,并且现实当中的受众面较为狭窄,因此对楼市的影响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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