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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契税计算方法

房天下2012/11/05 15:1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北京房屋契税 契税是指房屋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房屋契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

3.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

4.对商业用房,别墅和单价超过9324元/平米的房子收3%。

5.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税。

6.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7.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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