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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上海再出楼市新政 新房及车位“一价清”

地产红榜2017/07/2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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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知规定,上海市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

(来源:中国网·地产中国综合)

上海市住建委联合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发布政策指出,居民住宅小区内尚未出售的车库(位)等,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或租赁人使用,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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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企业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对未出售的车库(位)等附属设施,应当出租给本项目内的业主、租赁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绝出租。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商,监管部门将暂停其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上海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规定,上海市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的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及有关规定,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除房屋和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价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人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已备案的商品住房附属的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与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在售楼现场同步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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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起来就是:

1、开发商卖房子、车位等附属设施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备案价销售,不得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3、房价、车位价格都需要向政府备案,定价不合理的,政府部门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申报备案”。如果备案后需要调价,也需要政府部门同意。

4、商品房、车位等附属设施的销售都采取“价格承诺制”,要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包括价格,以及价格有效期)、公示价格承诺书。

5、违反规定的开发商,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该文件的出台,不仅不给开发商留后路,也不给政府自己留后路。其主要目的,就是为进一步堵住楼市漏洞,加强调控。

其实,的“一价清”概念,是重庆在2007年左右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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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卖房子,是为了显得自己价格低。比如说房价卖你3000元一平方米,但在你交房时,会再向你收取水、电、气开户安装费、一户一表安装费、闭路电视安装费、办理产权等相关手续费等等。

以前的一价清,就是要求把这些费用全部包含在房价里,交房时不再收取关于房子基础建设的任何费用。

以前为什么要那样分开收费?

那是因为以前是买方市场,开发商为了显得房价低,吸引客户先购买,买了之后再慢慢收其他费用。

今天的一价清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因为它是卖方市场,开发商根本不愁卖,愁的是被限价了,怎么从其他地方再找一点回来。

业内分析称,这个措施的出台,可以看出上海不满足于“备案价降低”,但实际房价没有降低的现状。大家感觉不到房价下跌,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虽然备案价是降低了,但实际上开发商利用其他手段把房价又赚回去了。这种名义上的房价降低,显然不能让大家满意。上海此举,就是要强行把房价摁下去,真正摁下去。

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分析认为,车位捆绑销售,茶水费是近期楼市怪向,也引起买家不满。《通知》直接赌住漏洞,加强销售环节管理,销售环节将更透明。前两天开盘摇号,加上价格全部清,房企舞弊的空间几乎没有了。反过来,对买家是重大利好,可以保护购房人利益。“房企以前搞车位捆绑销售、收取茶水费,是为了可以从房价的损失中补回一定利润,现在没有任何操作空间了。如果回款压力大的话只能低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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