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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公开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天津北方网2017/07/27 09:40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拍)2016-03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天津市蓟州区盘龙路东侧、无终园大街南侧,四至为:东至悦水路,南至金水街,西至盘龙路,北至无终园大街(以拍卖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清地平。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3860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8605.4平方米,容积率为大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30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起叫价为35260万元(不包括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地块内的建筑使用性质为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可兼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金融类设施。经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地块中兼容的10%商业金融类设施部分为公共服务设施,用于该小区配套,不允许销售,土地用途仍为城镇住宅;

2.受让人自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四年内竣工;

3.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4.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竞买报价设置限价为42300万元。

当拍卖竞买报价达到限价423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

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560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蓟州区的,须按照规定在蓟州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拍卖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手续的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526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7年8月14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4日,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拍卖出让文件。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天津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厅举行。

七、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自持面积竞报阶梯

本次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竞报自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0平方米或10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限价加自持面积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蓟州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22)29182390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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