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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县“五大举措”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06/14 09:56

近年来,金溪县财政局不断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强化土地出让金管理,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了宗地核算规范化、部门协作制度化、入库管理全额化,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明确部门职责。财政、国土、人行等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并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掌握每一宗出让土地的初始情况、出让运行和成交情况,月底财政、国土与国库部门实行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帐,通过核对,确保各类数据准确无误。

二、规范收缴程序。土地出让金收取全部实行“票款分离”,土地出让成交后,县国土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由土地受让单位将土地出让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按分科目缴入国库,确保做到每一宗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

三、完善入库流程。金溪县财政局对收缴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县国土资源局与县财政局建立联动机制,坚决做到上一个环节的程序不到位,下一个环节不启动,土地出让成交后,县国土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由土地受让单位将土地出让金直接缴入国库,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收入征收、划缴、清算等流程。

四、严格支出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一律通过金溪县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并明确具体支出项目和预算科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办理,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廉租房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教育投入等。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财政、国土、人行三部门之间票据流转、账目核对的运行监管机制,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管理、违规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安全运行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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