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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小区延期交房半年多 业主却拿不到违约金

燕赵都市报2012/07/18 09:0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本报讯(记者李连成)市民田先生购买了位于保定市三丰中路上的杏坛小区的房子,因房子延期已达半年多而且施工进度缓慢,田先生根据合同规定提出了退房申请。经多次交涉协商,开发商终于将已交房款退给了田先生。然而交房延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开发商却迟迟不给明确说法。

交房遥遥无期业主退房

7月16日,曾经的杏坛小区业主田先生拿出《购房合同书》复印件向记者介绍说,2010年12月1日,他与三河金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规定2011年12月30日是交房日期,可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通知交房,延期交房已达半年多。今年以来,小区施工进度非常缓慢,他多次到施工现场查看,发现现场施工人员非常少,到底能不能交房都让人怀疑。田先生说,6月份的时候,开发商通知业主重新签订合同。当时,许多业主看完新的合同书后,发现了房屋面积缩小、取暖方式变更等条款。田先生认为,开发商在没有与业主协商的前提下就变更了原合同的内容,是没有诚信的表现。于是,田先生向开发商申请了退房。

房款退了却没有违约金

田先生指着合同上的条款说,根据购房合同规定,延期三个月视为开发商单方终止合同,业主要求退房的,开发商返还业主全部已交房款,并支付本合同项下房屋所交房款3%的违约金,双方合同自动解除。

田先生说,经交涉,开发商在6月18日将已交房款退给了他,然而违约金的事却只字未提。他多次与开发商工作人员沟通此事,工作人员一直没有给出明确回答。 7月16日,记者就此事联系杏坛小区售楼部工作人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业主直接与他们联系就行,第三方干涉此事不合适。对于该公司拒付违约金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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