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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申请政策第2条:“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关于这条政策有2点疑问:1.“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与”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这两个条件是满足其中之一还是都应该满足?2.家庭年收入不是指年纯收入。假如该户人家年收入超10万或13万,但还是入不敷出,其生活十分困难,请问他能否享受和申请保障房。从政策上如何进行界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把家庭收入标准进行提高,或者研究出台为家庭年纯收入,界定一个合理的家庭年纯收入金额,比如家庭年纯收入为10万元以内,同时要把家庭现有的资金总额考虑进来,比如为30万以内,因为30万以内基本无法购买商品房。以上,请回答。 北京市

    商品房 使用面积 户籍

    提问者:ask964724914

    发布于2019-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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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84414022 丨Lv 1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问题一:需要住房面积和收入两个条件均满足要求。问题二:收入指可支配收入,不是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您的意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参考,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0 2019-04-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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