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解放前在城镇街道买了一处房屋,房屋地契早已遗失,三兄弟各自的后代于1981年以房屋继承纠纷为由起诉到了法院请问律师如何解决?
律师你好,三兄弟解放前在城镇街道买了一处房屋,房屋地契早已遗失,三兄弟各自的后代于1981年以房屋继承纠纷为由起诉到了法院,经过法院终审判决作三份分配,由三兄弟各人后代继承。三份 份额其中二份的份额都已经办理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土地使用证),还剩一份份额没有办理过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只做过继承公证,继承公证书里也只是写 1/3间房屋遗产),现在想要办理各自的份额不动产权证,不动产部门回应说判决书里面只判决作三份分配,因为没有划分清楚,面积不清,三份份额的宗地界线到哪等等,所以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请问律师如何解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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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515662244
发布于2020-10-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