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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物业纠纷

    甲乙共有房产一套,但甲把共有房产以十四万的价格卖给了丙(甲把房产证给了丙,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丙先支付房款十二万,还欠甲二万,无理拒付。双方闹纠纷后,乙才知晓共有财产被甲卖了,但乙在知晓后不同意卖。甲和丙双方买卖房屋时为了逃税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四万的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对于合同之事也全然不知。为此甲乙双方都不同意把房子卖给丙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子。请问:甲乙四万的合同生效吗?甲乙双方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物业 购房合同

    提问者:WCY

    发布于2010-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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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564335 丨Lv 0
    既然是甲乙共有房产,没有乙的同意,任何买卖都是无效的,何况没有过户,没有问题,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
    +10 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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