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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屋房款纠纷

    2011年10月,我通过亲戚介绍,在一熟人处购买三亚小产权房,并首付了三万元前期费用。熟人姓陈,与另四个老板合资在三亚凤凰镇某村购得集体土地准备建房,计划建设4000平米,五位股东各按投资额度占有一定股份。2012年3月份动工建设,至2012年9月房屋封顶。在这几个月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又先后三次给陈老板汇款16万,共付清19万元(房屋90多平米,每平米价格2050元)。我们几个亲戚均购买不同面积的小产权房。至今,我们和陈老板之间没有签订任何购房合同或协议,也没有写任何收款收据,付款都是通过银行转帐,所以我们手上仅有的证据是银行汇款凭据。在购买小产权房时,我们知道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陈老板经常向我们雷透露这样的信息:我们已经把政策研究透了、有关系有人脉、位置很好,离机场仅5公里、别人的要卖一二万,我们只收成本价二千元。描述得很美好,让我们坚定了信心,到处筹措房款。今年7月,三亚有关部门铁拳出击,将整个小区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共涉及近100户购房者,多个开发商。我们计算成本每平米仅1000元,开发商的利润应在800-1000元每平米,也就是说,我付的房款19万,陈老板可能赚了8-10万元。现在房子拆除了,从法律角度上讲,我能要回自己的房款,或者还能挽回点损失么。 北京市

    集体土地 购房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提问者:雾中云裳

    发布于2015-08-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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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倾城倾国大美妞 丨Lv 2
    损失要共同承担,从合同角度来说,你们签定的是无效合同,那么双方对无效合同根据各自的过错,各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0 2015-08-29 北京市
  • yuki0728 丨Lv 0
    损失要共同承担,从合同角度来说,你们签定的是无效合同,那么双方对无效合同根据各自的过错,各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可以挽回部分损失,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本人专做房地产纠纷处理
    +10 2015-08-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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